1、 本公司网站公示签证信息、资料的描述,虽然我们力求准确与完整,但是在任何情况下,若出现相关信息或者描述的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情形,我们并不向申请人或者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。
2、 针对任何签证类型的协助申请,我们仅提供中间咨询及恰当的协助服务。所有具体操作均委托给我们的供应商,由他们与相关使领馆具体接洽签证申请事宜。
3、 申请人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,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,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。
4、 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,仅供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。
1、申请者须持有效的中国护照(有效期至少6个月)和居民身份证、护照出境目的地应为新加坡,如果出境卡的目的地是其他国家,必须持有有关国家的签证,否则一概不与受理。
2、申请人本人应亲自到使馆申请签证,填写签证申请表(FORM14)并附护照格式照片两张,(彩色、黑白均可),一张担保函(SecurityBond),详细阅 读并签署一份担保函所规定的法律条文,未成年儿童可由家长代办,但需要公证处出具的关系证明书。
3、申请人需持使馆准备的中国银行送款单(两联)及担保现金RMB12,000交至指定的中国银行,存入新加坡使馆银行帐号并将送款单(必须有银行收款盖章)和申请表一起交回。
4、个人因私旅游签证须3个工作日批复。
签证费:RMB120(人民币) 此种旅游签证有效期2个月,允许申请人在新加坡停留2个星期。
新加坡旅游签证条规:
1、必须遵守现有新加坡移民法律及条规。
2、只批准两个星期的观光证,不准向新加坡移民局申请延期。
3、在新加坡逗留期间,不准注册结婚。
4、不可工作、经商、或参与专业活动和一些不利于新加坡安全的活动。
5、不可吸毒、私运和贩卖毒品。
6、不可逾期滞留。
7、不可申请永久居留。 以上条款以英文担保函所列为准,违例者的担保金RMB12,000有被使馆没收的可能。